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交警四大队在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中和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依法扣留违法车辆267辆(事故44辆、秩序223辆),鉴于这批违法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