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不到五十岁,我就戴上了将近五百度的近视镜。“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好,“众里寻他千百度”也罢,终是“衣带渐宽终不悔”。
几岁上的幼儿园,已经不太重要;我八岁开始上了小学一年级。刚发下的课本,打开后散发着清新的墨香。从那时候起,这书香时时刻刻熏陶着我的生活,一直到现在。
能把学到的每一个字组成词、组成句子的时候,除了老师让背写的课文和古诗词,我特别喜欢看的就是连环画。那时叫小画书或者是小人书。村里的供销社没有小人书卖,我死缠烂打和妈妈要上几毛零花钱,放了学就约几个同学跑到邻村的供销社里全买了小人书来看。《说岳全传》一套十五本,买不起,就把妈妈给的零花钱三分五分地积攒起来,攒了很长时间才如愿以偿。同学们大多喜欢收藏连环画,互相换着看。有一个同学家里有好几十本小人书,很多我都没有看过。放学后我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又帮忙人家把水瓮挑满,干完家务,同学才掏出钥匙,打开他的小书柜,把一沓沓小人书拿出来,还不忘叮嘱不要弄脏他的宝贝。我爬在炕上一本一本仔仔细细地翻看,一直到天黑,妈妈叫吃饭,才不情愿地回家。小人书每页底下都有文字说明,遇见不认识的字就翻字典,这确实是个好习惯,无意间还学会了四角号码查字法。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连环画《岳飞》和《三打白骨精》。《岳飞》是著名国画家胡若佛的作品,黑白线条,人物描绘细致入微、活灵活现,看了上页牵挂下页。《三打白骨精》是著名连环画家刘继卣的杰作,彩色绘图,更加生动形象。我那时候还买了一本,用牛皮纸包了封面封底,珍藏起来。现在读书或写作时遇到生僻字词,我总要请教百度或头条搜索,弄明白之后就像是搬掉了前行路上的一块块绊脚石,轻轻松松坦然继续,多好。
那时候读书的劲头,形容为“如饥似渴”一点也不为过。爸爸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一本线装的《封神演义》来读,这也是他打发闲散时间的一种方式。这本书破旧不堪,不但是我们很不习惯的竖排版,且是繁体字印刷。缺角少边的封面上依稀能看清楚是“上海大众书局民国十六年刻印”的字样。书是单页折叠装订,微微泛黄的纸薄如蝉翼,翻看时需特别小心。爸爸没有很多时间来读它,经常撂到一边,我就拿起来看。遇到生字就请教《康熙字典》。一来二去,断断续续认识了很多繁体字。最可恨的是这书分上下两册,我看到的只是上册,到第四十九回时后页遗失,没有了下文,最后姜子牙是怎么持榜封神的,多年以后才知道。
上初中时,课本里有了鲁迅先生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故乡》《社戏》。鲁迅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启蒙引导我们从小热爱生活、热爱文学。等我能看懂《狂人日记》的时候,文学已经在我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经常是老师才教朱自清的《春》,我早就迫不及待地把下一课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背了个滚瓜烂熟。并且在每篇文章的空白处密密麻麻批注着老师的讲解和自己稚嫩的见解。老舍先生写的是《济南的冬天》,可惜我只在春天和秋天去过那个城市。在芙蓉街、在大明湖、在趵突泉,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济南。
放学后,去同学家玩,同学的哥哥有个简易的书柜,我就在书柜前沿着一列一列的书脊搜寻起来。一排排的书里竟然发现有朱光潜的《诗论》上、中、下三册,简单的装帧、精美的印刷、扉页上签着购买者的名字。大约翻了翻,终究是爱不释手。抱着试一试的忐忑不安和他哥哥说出借书的理由,没想到那个刚参加工作的大男孩爽快地答应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把书借回去的那一夜,我一直读到窗外泛白。别的书读到半截一般折页做记号,读《诗论》的时候,我把自己珍藏的香木书签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标记着自己阅读的进度。
有一段时间,我辗转借下一本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来读。上学路上,经过一片小小的山坡,就留心起坡底下的那个蚂蚁窝来。和煦的阳光下,我蹲在地上看蚂蚁们从窝里忙忙碌碌、进进出出,感觉自己也融入了它们的生活。一个外出巡逻的小蚂蚁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具七星瓢虫的尸体,自己摆弄了半天无法挪动,它急匆匆回去搬救兵。中途碰见一个同伴,交头接耳一番,同伴去蚁窝通知大部队,它返回去守护自己首先发现的猎物。及至众蚂蚁赶到,围在一起开了一个碰头会,议定后马上行动起来,抬腿的、搬身子的,先把瓢虫的尸身搬离地面。大家分工明确,逢山开道,遇水搭桥,齐心协力,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浩浩荡荡地把丰富的收获运回巢穴。我把自己观察到的这些写进了当天的作文里,老师阅后在文后加了红笔写的批语,几天后老师又在课堂上当众朗读,同学们用不一样的眼光看我,小小少年的心底泛起了微微的波澜。
读书有所谓的“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三余”者,告诉我们尽量把空出来的时间用来读书、学习,把自己的脑袋用知识装满,“莫使金樽空对月”。读书,还有“三上”之说,也就是“马上、枕上、厕上”。古人抽空可以在马上读书,和“骑驴看唱本”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有一个先决条件,当然是马不能跑起来。一样的,早就没有马骑的现代人不可能边驾车边读书,交警罚款是小事,和酒驾一样,危害公共安全。出差或者是远行,火车上读书的人还真是不少。休息时间,大部分的读书人都习惯捧一本书躺在床上,只到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才恋恋不舍合上书页。现在一人一部手机,两口子同床,相背而卧,各刷各的视频,也算是“读书”的另一种方式。爱读书的,一般不会同床异梦。我的床边,常年放着一摞一摞的书。以前条件不好,厕所大都在户外,暖和天气还行,如果是冬天,边蹲厕所边读书,得要多大的毅力。现在条件好了,卫生间也有暖气,我常坐在马桶上忘乎所以,被书里的精彩内容所吸引,直到引起老婆儿子的愤怒,才给他们腾开位置。有一句调侃:“占着茅坑不拉屎”,应该多数指的是读书人。
每到周末,市图书馆是我最好的去处。得趁早去,迟了可能就没有位置,只能站着在书架间的过道上阅读了。背一个包,包里装有在图书馆借阅看完要还的书和借书证。踏上图书馆高高的台阶,才能到四楼的阅览室。门口有储物柜,我把包放在储物柜里,把借阅的书还给工作人员,就迫不及待地徜徉在书的海洋里。
喜欢读书,当然就喜欢买书。年轻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女朋友去正定的大佛寺旅游,在大佛寺旁边的书店里,发现了自己久已惦念的席慕蓉的几套诗集《七里香》《无怨的青春》《一棵开花的树》,还有铁凝的几本小说《哦,香雪》《没有钮扣的红衬衫》《麦秸垛》,特别是书架上还摆着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夫人写的英文版原著《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如获至宝,把它们全部收入囊中,几乎把兜里的钱全部花完。本来计划好的旅行才刚刚开始,只好匆匆返程。在回去的火车上,女朋友赌气不理我。我看一看她,又看一看装满书的沉甸甸的旅行包,有一种满载而归的负罪感。
《汤姆叔叔的小屋》共45章,33.2万字。对于上学时没有好好学英文的我来说,要读通它,读完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时候我刚刚有了工作,在工作之余,还是老办法,找来一本英文辞典,不懂的就问辞典,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看到了汤姆叔叔和小哈里人生命运的两种结局。
在那个春天,在一个满是阳光的午后,我端了一杯清茶,坐在窗前,又打开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老黄狗在脚下慵懒地打着盹;院中有两棵不大的桃树,桃枝上结满了粉红色的花骨朵,含苞待放;爬满院墙的常青藤泛出了绿色;窗台上有一盆三色堇,每朵花都聚精会神地注视着我。啜茶,一页一页慢慢翻看。太阳磨磨蹭蹭不肯下山。文中有这样的一段:“汤姆叔叔和他的妻子克洛伊婶婶以及他们的三个孩子住在主人家附近的一个小木屋里,在前面有一个花园。克洛伊婶婶在那里种水果、蔬菜和鲜花”。这一段文字,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一样,不足为奇。但是,书里的汤姆叔叔、克洛伊婶婶、伊丽莎和她的儿子小哈里能每天过上这样的生活吗?生活在和平幸福的国度里的人们,在澄澈的天空下自由地呼吸,在广袤的土地上生生不息。
辛弃疾有《读书》诗:“是非得失两茫茫,闲把遗书细较量。掩卷古人堪笑处,起来摩腹步长廊”。
然而,最振聋发聩的还是周恩来14岁时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